各市(地)住建局,綏芬河市、撫遠縣住建局,省農墾、森工總局住建局:
按照住建部《關于受理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建市資函[2014]155號)通知要求,自2015年1月1日起,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停止受理按照原建設部《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》(建建[2001]82號)規定條件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。
2015年1月1日起,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,應按照《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》(建市[2014]159號)規定的條件提出申請,新標準有關指標釋義及申報要求另行通知。
2014年12月19日 |